白癜风患者常陷入两难:一方面,光疗需要紫外线;另一方面,暴晒可能诱发白斑。正确做法不是“完全避光”或“拼命晒”,而是区分治疗性照射与日常日晒,做到平衡。

  光疗是可控的紫外线治疗。NB-UVB和308 nm准分子光/激光由医生确定起始剂量和递增方案,每周2—3次或1—3次,治疗时仅针对皮损或全身特定部位,非皮损区需遮挡。308 nm准分子激光从0.3 J/cm²开始,每次递增10%,直至出现轻微红斑(持续24小时内),单次剂量不超过1.0 J/cm²。NB-UVB光疗首次照射时间为1分钟(I型皮肤)至2分钟(V型皮肤),之后每次增加15—30秒,单次照射不超过15分钟。光疗前需清洁皮肤,去除油脂;治疗时用黑色眼罩保护眼睛,遮盖非治疗部位;光疗后6小时内避免洗澡,若出现明显水疱需冷敷处理并暂停治疗3—5天。

  日常晒太阳则不同,紫外线强度、照射时间不可控,容易晒伤。晒伤可导致同形反应,使白斑扩大。白斑部位色素减少,对紫外线的保护能力较弱,更容易晒红、晒痛或起疱。因此,日常建议:避免上午10点至下午4点紫外线强时段长时间户外活动;外出使用遮阳伞、帽子、防晒衣等物理遮挡;对非皮损区可使用SPF30+、PA+++以上的温和型防晒霜。光疗后24小时内避免暴晒,外出时使用SPF30+防晒霜(建议物理防晒剂如氧化锌、二氧化钛),佩戴宽檐帽、遮阳伞。

  有观点认为“多晒太阳对白癜风好”,这需要限定条件。适量、可控的紫外线可能有助于复色,但暴晒绝对有害。北京协和医院专家指出,白癜风患者皮肤的暴露部位是较敏感的部位,因为这些部位通常会直接受到阳光照射,所以要注意防止暴晒,尤其是夏天。适量接受低强度日光照射,在医生指导下配合光疗,反而有助于黑色素生成。但少数因过度日晒而诱发的白癜风患者,则应避免日晒,也不宜进行光疗。

  从光疗与日晒的协同角度看,光疗期间应严格遵守医嘱控制剂量,避免自行延长照射时间。家庭光疗仪的儿童用户,建议每月到医院进行一次专业光疗校准。光疗设备重新校准或更换光源后,剂量应调整为最后1次治疗剂量的80%—90%。治疗间隔4—7天,剂量视上次红斑反应而定;间隔8—14天,剂量减少25%—50%;间隔15—21天,剂量减少50%以上;间隔超过3周,则重新开始治疗。

  防晒并非完全隔绝阳光。一项2025年发表的护理指南指出,防晒并非完全隔绝阳光,适量接受低强度日光照射,在医生指导下配合光疗,反而有助于黑色素生成。关键在于“可控”二字。治疗性紫外线交给医生,日常防晒自己做。两者并不矛盾,而是白癜风综合管理的一部分。

  对于儿童患者,累积紫外线暴露的远期风险更需关注。光疗指南承认,儿童长期安全性数据不足,应遵循最小有效剂量原则,达到满意复色后考虑降低频率或进入维持阶段。日常日晒中,应优先使用物理遮挡而非依赖防晒霜,尤其是低龄儿童。物理防晒剂(氧化锌、二氧化钛)对儿童皮肤刺激性较小,是更安全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