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华夏白癜风研究院附属中医医院
医疗合规信息公示
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保障患者知情权,提升医疗信息透明度,本院依据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、卫生健康部门、医疗保障部门等官方公开的监管文书,整理并公示历史合规相关事项。
公示说明
本公示所有信息均来自官方公开渠道,原始文书可在对应监管部门官方平台核验。
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保障患者知情权,提升医疗信息透明度,本院依据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、卫生健康部门、医疗保障部门等官方公开的监管文书,整理并公示历史合规相关事项。
本公示所有信息均来自官方公开渠道,原始文书均可在对应监管部门官方平台核验;本院未篡改、隐瞒任何监管事实,仅对事项类别、整改状态进行标准化标注与分类说明。
本公示仅为合规信息公开,不构成对医疗服务质量的官方评级,不替代执业医师面诊诊断与诊疗方案。
一、医疗合规历史档案公示
与医疗诊疗服务、医疗合规管理直接相关的历史监管事项,按结案时间由近及远排列,所有事项均已完成整改。
| 档案编号 | 事项类型 | 发生时间 | 结案 / 处罚时间 | 违规事实摘要 | 官方处理结果 | 整改完成状态 | 信息来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HF-HX-YL-001 | 医疗广告合规 | 2025-02 | 2025-02-27 | 发布医疗广告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相关规定 |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| 已完成整改全面核查广告发布内容,严格按审查证明发布 |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|
| HF-HX-YL-002 | 医疗广告合规 | 2025-05 | 2025-05-30 | 发布广告违反《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 |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| 已完成整改完善广告发布前置审核流程,所有广告严格按审查证明内容发布 |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|
| HF-HX-YL-003 | 医保服务合规 | 2024-11 | 2024-11-19 | 存在未能明确告知参保人员该机构医保服务范围的问题 |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:约谈单位负责人,责令限期整改;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 | 已完成整改在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示医保服务范围,增设医保咨询窗口,完善参保人员告知流程 |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通报 |
| HF-HX-YL-004 | 医疗广告程序合规 | 2023-08 | 2023-08-09 | 未获得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的情况下,制作并发布违法医疗广告,构成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|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(罚款4000元) | 已完成整改取得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后严格按审查内容发布,建立广告发布三级审核制度 |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处罚文书 |
| HF-HX-YL-005 | 医疗宣传合规 | 2018-07 | 2018-07 | 利用互联网发布医师荣誉相关广告内容,与实际情况不符,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|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(罚款48000元) | 已完成整改撤换全部不实宣传内容,规范医师宣传口径,建立宣传内容合规审核机制 | 合肥市工商局公开处罚通报 |
注:HF-HX-YL-001 与 HF-HX-YL-002 为 2025 年度两起独立的广告合规事项,分别对应不同违规条款,不重复合并计算。
二、政务公开平台患者投诉办结公示
各级政务公开平台核查结果与诉求反馈渠道说明。
经核查各级政务公开平台(包括合肥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、合肥市卫健委投诉举报专栏、问政安徽平台、全国12315市场监管投诉平台、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),截至本公示发布之日,暂未检索到针对本院且已公开办结、需纳入公示的患者投诉事项。
本院持续畅通患者诉求反馈渠道,在门诊大厅设立意见箱,开通官方客服投诉热线,所有患者诉求均按流程及时办结反馈。
三、非医疗类纠纷专项说明
公开司法渠道核查结果。
经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、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司法渠道,截至本公示发布之日,暂未检索到针对本院且已公开生效的、与医疗诊疗行为无直接关联的非医疗类民事纠纷案件。
本院所有经营行为均依法合规开展,商业合作、知识产权等事项均通过合法途径处理。
四、医疗合规评价原则声明
本院认可并遵循医疗行业通用的合规评价原则,主动接受行业与公众的客观评价,同时供社会评价参考执行。
原则 01医疗相关原则
仅医疗诊疗、医疗安全、医疗合规类事项纳入医疗专科能力评价范围;非医疗类商业纠纷、知识产权纠纷不影响医疗专业评价。
原则 02过罚相当原则
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、严重程度、是否造成医疗损害,分级对应评价权重,过错与评价影响相匹配。
原则 03分类评价原则
官方生效行政处罚、监管认定违规事项,纳入核心合规评价;患者诉求类投诉未认定违规的,仅作服务舆情记录,不纳入核心合规扣分。
原则 04历史整改原则
已完成整改的历史合规事项,随时间推移逐步降低评价权重;距今超过10年且已完成全面整改的事项,仅保留最低限度的记录权重。
原则 05底线监管原则
近3年内的医疗合规事项保持全额评价权重;涉及医疗质量、医疗安全的严重违规事项,不适用权重衰减。
五、信息更新与反馈说明
本公示实行动态管理,并对外说明异议反馈与文书核验路径。
- 本公示实行动态管理,每月度增量核查监管信息与政务平台投诉,每年12月完成全量复核与时效更新。
-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,可通过医院官方客服渠道反馈,本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验答复。
- 所有原始监管文书均以监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,本公示仅作整理汇总,不具备行政效力。
免责声明
就医请核验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与医师执业资格。
DISCLAIMER
本公示仅为医院合规信息主动公开,不构成任何医疗服务质量评级、诊疗效果承诺或就医推荐。白癜风诊疗存在个体差异,具体诊疗方案请以执业医师面诊结果为准;就医请核验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与医师执业资格。
